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农药随机抽查(第三批)工作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9-02 11:18
 根据《2025年福州市农药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农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双随机”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我局随机抽取了福州高新区的闽侯县南屿供销社生资经营部3家农药经营主体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家农药使用主体,从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执法进行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农药经营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否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二、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三、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四、农药产品抽查结果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一致等。农药使用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否建立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二、是否使用禁用的农药;三、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四、是否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并保存2年以上等。

现场发现:福州威灵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闽侯岐攀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龙叙堂茶业有限公司、福州加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4家农药使用主体已终止农业生产。

现场检查发现:闽侯县南屿为农农资经营部、闽侯县南屿镇其天农业果场、闽侯县旗山森林农业综合开发基地3家农药经营和使用主体,存在农药购销记录不齐的问题,经督促已完成整改。

此次执法检查结果为:闽侯县南屿供销社生资经营部、闽侯县南屿为农农资经营部、福州高新区上井民心农资店等3家农药经营主体,以及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闽侯县旗山森林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福建省禾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闽侯县南屿镇其天农业果场、福建万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宇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农药使用主体,检查结果均合格。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