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大局。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局党组始终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研讨。通过持续深入地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深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严格依据“三定”规定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性修订。修订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原则,通过政务网站专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并组织召开农业企业、基层单位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建议。经多轮审核论证,最终确定并公布《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本轮调整实现了行政权力的精准定位和规范公开,为依法履职提供了清晰依据。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促进粮食生产九条措施和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等政策文件被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过程规范、内容合法、执行有效。同时,持续健全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强化集体领导与决策监督,推动形成系统完备、衔接有序的决策运行体系。
3.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要求,对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各类合同进行全面的公平竞争审查。针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内容,及时联系业务处站,详细阐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并协助其进行修改。同时为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联系专家学者为我局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通过局官网与线下公示栏,主动、及时公开执法信息累计12条,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在全过程记录环节,全面推行文字、音像记录,确保现场执法、调查取证、行政强制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防范了执法风险。在法制审核环节,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核重大决定案件7件,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局审批窗口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共计29项,其中即办件13项,占比44.83%。大力压缩审批时限,所有事项总法定时限60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至112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81.49%,市级事项实际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全流程网办”,所有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100%。
2.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与“无证明城市”建设。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动跨部门证照联办、信息共享、并联审批,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积极响应“无证明城市”创建,牵头梳理本局涉及的证明事项,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应用和告知承诺制,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更多事项“免证办”,切实为企业群众办事增便利、减负担。
3.创新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活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身作则,以企业身份深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流程体验“植物调运检疫”“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等高频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等各环节,亲身感受办事流程是否顺畅、材料要求是否明确、服务态度是否良好。
4.精准高效服务市场主体。2025年,局审批窗口共依法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7件,其中市级权限事项16件,福州新区事项1件,涵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新设、饲料生产许可续展等,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接待办事群众和企业咨询10余次,实现服务零投诉,群众评价满意度100%。此外,我局还协助省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行政审批事项4件。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和执法单位。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开展农资打假、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执法检查时,同步向管理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守法。
2.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主题活动。 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为契机,联合司法行政等部门,深入长乐区漳港、闽侯县白沙、仓山区梁厝等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进农村”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6场。活动形式多样,包括文艺汇演、有奖知识竞答、现场法律咨询、法治展板讲解、发放普法资料等,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品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3.创新“以案释法”与媒体普法。精选“宠物店无证开展动物诊疗”“生产经营劣质种子”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行政处罚案例,组织撰写案例解析材料,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专栏刊登,向社会公众生动普法,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4.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培训。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实务、执法平台操作等重点内容,开展案例分析与模拟执法演练,让执法人员在实战中加深理解。组织全市法规系统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法规及执法人员50余人次。
(五)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法办案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主责主业,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绿剑护粮安”“动物检疫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24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种植养殖基地、屠宰场、农产品收储运等重点场所705家次。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违反动植物检疫规定、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2.严格案件查办与行刑衔接。 市本级共立案查处各类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违法案件28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4起,简易程序案件4起,办结案件罚没款金额7.1253万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年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起,形成了有效震慑。
3.推进执法数字化规范化建设。紧扣规范建设核心要求,按照省级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部署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平台操作培训与指导,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依托平台高效办理“执法办案”事项,实现执法流程数字化、办案过程规范化,全市农业系统共办理291起行政处罚案件。
(六)加强执法监督,整治突出问题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随机抽查、案卷评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累计抽查执法案卷51件次,实地赴现场指导16次,针对发现的文书不规范等问题25条次,均已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全市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质量。
2.深入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制定《福州市农业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并在政务网站发布《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制约行政执法质效提升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7类重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排查,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
二、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的刚性约束。加强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和贯彻实施。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全面应用推广工作,以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能和监管智慧化水平。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机制以提升服务效能,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积极探索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深化告知承诺制应用等创新模式。深化“无证明城市”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常态化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持续破解审批服务堵点难点,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全面加强普法宣传与法治乡村建设。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载体,更多运用短视频、直播、互动游戏等新媒体手段,提升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加强法制审核、执法监督等专业力量建设,为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