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1-25 15:00

各县(市)区农机站:

根据《福州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责任书》要求,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定于121日至12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1.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和农机化示范推广情况;

2.2016年购机补贴资金完成情况;

3.对举报投诉和产销企业违规查处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生产经销企业及购机户情况

1.经销企业是否将补贴产品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及补贴额等在显要位置公开;

2.补贴产品铭牌内容是否完整、安装是否规范;

3.是否发生售后服务不到位,引起投诉等问题;

4.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达到70%以上的,产销企业是否主动报告;

5.补贴产品使用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乡镇,总入户数不少于5户。入户抽查的重点应围绕当地资金使用较多、销量较大、补贴额较高和有省级累加补贴的机具为主。

三、督查分组

督导检查组由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计财处、种植业处、监察室、农机监理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分组方案如下:

第一组:组长:钱友华 市农业局(农办)党组成员

组员:曹传甲 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科员

               姚秀俊 农业局(农办)农机监理所

                 晖 市农业局(农办)计财处

督查片区:闽侯县、闽清县、晋安区、仓山区、福清市;

第二组:组长:姜德良  市农业局(农办)副调研员

组员:段成坤 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处长

              周瑞华 市农业局(农办)种植业处副主任科员

                羽 市农业局(农办)监察室科员

督查片区:罗源县、连江县、马尾区、长乐市、永泰县。

四、督查要求

1、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农机站按照督查内容及重点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严格程序,并形成自查报告。

2、合理安排时间。各督查组要与相关县(市)、区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及时开展工作。

3、扎实开展工作。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认真填写督查调查表,仔细开展督导检查,不走过场。

4、严格遵守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入户调查表

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调查表

 

联系人:曹传甲    联系电话:83352504

 

 

 

 

 

福州市农业局(农办)

20161115

来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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