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机站:
根据《福州市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责任书》要求,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定于12月1日至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1.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和农机化示范推广情况;
2.2016年购机补贴资金完成情况;
3.对举报投诉和产销企业违规查处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生产经销企业及购机户情况
1.经销企业是否将补贴产品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参数、价格及补贴额等在显要位置公开;
2.补贴产品铭牌内容是否完整、安装是否规范;
3.是否发生售后服务不到位,引起投诉等问题;
4.补贴产品的补贴比例达到70%以上的,产销企业是否主动报告;
5.补贴产品使用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乡镇,总入户数不少于5户。入户抽查的重点应围绕当地资金使用较多、销量较大、补贴额较高和有省级累加补贴的机具为主。
三、督查分组
督导检查组由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计财处、种植业处、监察室、农机监理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分组方案如下:
第一组:组长:钱友华 市农业局(农办)党组成员
组员:曹传甲 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科员
姚秀俊 农业局(农办)农机监理所
陈 晖 市农业局(农办)计财处
督查片区:闽侯县、闽清县、晋安区、仓山区、福清市;
第二组:组长:姜德良 市农业局(农办)副调研员
组员:段成坤 市农业局(农办)农机处处长
周瑞华 市农业局(农办)种植业处副主任科员
陈 羽 市农业局(农办)监察室科员
督查片区:罗源县、连江县、马尾区、长乐市、永泰县。
四、督查要求
1、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农机站按照督查内容及重点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严格程序,并形成自查报告。
2、合理安排时间。各督查组要与相关县(市)、区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及时开展工作。
3、扎实开展工作。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认真填写督查调查表,仔细开展督导检查,不走过场。
4、严格遵守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入户调查表
2、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调查表
联系人:曹传甲 联系电话:83352504
福州市农业局(农办)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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