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渔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