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1-0200-2008-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08-11-24
  • 标    题: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医政〔2008〕48号
  • 发布日期:2008-11-2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榕农医政〔2008〕48号
来源:福州市畜牧兽医局 时间:2008-11-24 00:00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渔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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