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1-0200-2010-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0-11-11
  • 标    题: 关于对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创新应用奖励的试行意见
  • 发文字号: 榕农〔2010〕222号
  • 发布日期:2010-11-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对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创新应用奖励的试行意见
榕农〔2010〕222号
来源:福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0-11-11 00:00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站:
为推动设施蔬菜持续高效健康发展,鼓励设施蔬菜生产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设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创新、应用进行奖励,由福州市农业局发给奖状和奖金。
一、奖励项目
1.新品种:率先在我市引进设施专用的新品种并在生产上栽培获得成功,示范面积在100亩以上,亩产值2万元以上。
2.引进或研发创新一项新技术,在生产上获得成功,示范面积100亩以上,新技术比原技术增产增收显著(20%以上)。
3.在我市率先引进实用的新机具、新的高效生物农药、专用新肥料、新的高效物理防治病虫害的方法,累计示范面积在500亩以上。
二、奖励对象
在开发、引进、推广、应用设施蔬菜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新农药、新肥料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设施蔬菜专业户(企业业主)、县级有关农业技术站所、乡镇农技中心技术人员,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对象填写申报书;
2、县(市)区农业局、农机站推荐;
3、福州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评审;
4、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奖励项目及等级。
四、评审程序
1、初审:基层推荐组织负责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2、形式审查:县级农业部门对所推荐候选项目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3、专业组评审:专业评审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候选项目从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难度、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向市农业局提出推荐授奖的等级和理由,以及不予推荐授奖的理由。
4、市农业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奖励意见。
五、奖励等级及奖金分配
每年评审一次,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完成获奖项目的,奖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多人完成获奖项目的,按贡献大小分配奖金。
1、一等奖:新品种表现优异,引进技术先进实用性强,技术创新难度大,推广应用面积大,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很大推广潜力和应用前景,奖励3万元。
2、二等奖:新品种表现优良,引进技术先进实用性较强,技术创新难度较大,推广应用面积较大,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较大推广潜力和应用前景,奖励2万元。
3、三等奖:新品种表现良好,引进技术有一定先进实用性,具有一定技术创新难度,在部分区域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一定的推广潜力和应用前景,奖励1万元。

                                 福州市农业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抄报:方清海副书记、陈奇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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