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1-2500-2017-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5-03
  • 标    题: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 农〔2017〕177号
  • 发布日期:2017-05-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榕 农〔2017〕177号
来源:福州市农业局 时间:2017-05-03 00:00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榕汛[20171号)、《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77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给农业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和严峻挑战,及早动员部署,细化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和任务。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防汛责任人,明确职责,杜绝因人员变动、岗位调整造成责任脱节。

二、加强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针对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化肥等重点领域的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的事故隐患,要明确隐患、问题的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防护措施,并报告当地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要对各类监测预警及通讯系统进行全面调试,保障预警监测、指挥通讯等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福州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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