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1-2700-2018-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8-01-15
  •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农综〔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1-2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
榕农综〔2018〕17号
来源: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8-01-22 09:06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水局)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了认真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4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7276号)的有关要求,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于201881日前将信件和总结报我局兽医处。 

   联系人:陈丽明    电话:83897103 

  联系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859 

  附:福州市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福州市农业局 

  2018115 

 
福州市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743号)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727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传递爱心 守护健康 全国兽医在行动”为主题,围绕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兽医卫生工作目标,面向全市兽医工作者及兽医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做好兽医工作、强化兽医服务、认知兽医作用、讲好兽医故事的公益活动,激发兽医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引导全市兽医系统和兽医人员主动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贯彻实施,践行“同一世界,同一健康”理念,服务大众、奉献社会,推动全市动物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以兽医服务进诊疗机构和养殖场系列活动为主要载体,以信件传递为关键纽带,促进兽医机构、兽医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开展广泛互动和精准互动。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要求,以信件传递为关键纽带,分阶段做好本辖区内“传递爱心 守护健康 全国兽医在行动”公益活动暨全国兽医挑战“世界最长信封链条”活动中信封的组织发放、收集汇总和寄送工作。 

  1.信件要求。信封分为白色信封(带蓝色图案装饰)、蓝色信封(带白色图案装饰)两类。白色信封收信人为兽医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主要宣传和介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兽医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要点、人畜共患病防治要领、兽医科普知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知识等,兽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兽医历史文化、典型工作、典型人物的精神风貌,以及兽医在保障“四个安全”中的作用等。蓝色信封收信人为各类兽医机构和兽医工作者,重点是请有关方面向各类兽医机构和兽医工作者反映对现行兽医政策法规的意见建议、对兽医工作作用的理解和认识,对兽医工作的需求和期待,以及对兽医工作者的关爱与鼓励。题材不限,普通书信、诗歌、散文、报告、报道、纪实作品等均可。形式不限,可以是手写或打印的图文内容,也可以是刻录成光盘的视频音频文件,物理尺寸以能装入(或折叠后能装入)公益活动统一提供的信封为限。 

  每封信件要求个人亲笔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 

  2、信件收集。致兽医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一封信(装入白色信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各种配套活动现场交给收信方(服务对象),另一份各县(市)区农业局保存。 

  致各类兽医机构和兽医工作者的一封信(装入蓝色信封),由书信人直接在各种配套活动现场交予活动组织者再由活动组织者统一转交至当地农业部门。 

  以上白色信封一份和蓝色信封一份各县(市)区农业局收齐后于81日前送福州市农业局,我局收齐后上报省农业厅。 

  三、活动安排 

  本次兽医主题公益活动我局将邀请福州畜牧产业协会、福州市畜牧兽医学会共同承办,以兽医服务进诊疗机构和养殖场为重点开展活动。 

  (一)兽医服务进动物诊疗机构  

  1、活动目标:规范动物诊疗机构从业行为和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提高诊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2.活动建议:举办“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活动,对当地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宣讲《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人畜共患病等相关知识;邀请动物诊疗机构工作人员讲述“动物门诊”故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人类与动物特别是伴侣动物的关系,促进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  

  3.宣传要点:通过网站、报纸、微信等媒介对兽医服务进动物诊疗机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布宠物诊疗机构整治活动新闻稿;宣传推广科学养宠相关科普知识;宣传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宠物医生的典型事迹等。 

  (二)兽医服务进养殖场() 

  1.活动目标:通过向养殖户宣传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技术,发放疫病防控手册,提高养殖户健康养殖能力;通过兽医技术专家进养殖场活动,帮助养殖户解决疫病防治困难;通过兽医专家专题讲座,帮助养殖户开展标准化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兽医人员与养殖户的联系纽带。  

  2.活动建议:组织技术人员入户进场巡回培训,兽医专家定期为养殖户授课,举办疾病防控、标准建设等专题讲座。向养殖户深入了解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问题与建议,邀请养殖户讲述自己与兽医的故事。 

  3.宣传要点:通过网站、报纸、微信等媒介对兽医服务进养殖户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挖掘基层一线兽医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并进行宣传报道。 

  四、有关工作要求 

  兽医主题公益活动农业部作为2018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之一,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联系方式于125日前报我局兽医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深刻认识全国兽医主题公益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公益活动推进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兽医主题公益活动是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发挥好牵头引领作用,办公室、综合、畜牧、疫控、动监、协会(学会)等部门要主动作为,紧扣活动主题,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注重宣传,务求实效。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组织在当地大众媒体、农业网站等发布活动情况新闻稿;利用各大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消息和可传播的作品;积极向新闻媒体推荐有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及时完成本辖区全部信件归集分类、发放工作。我局将认真总结基层好的做法、典型事例,并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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