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1-3000-2014-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2014-05-05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 农﹝2014﹞116号
- 发布日期:2014-05-0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各处(室)站所:
现将《福州市农业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农业局
2014年5月5日
福州市农业局2014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14年将在全局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民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和“免评不免建”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动真格、解难题、求实效,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推动民主评议活动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为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局各处(室)站所:根据《福州市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榕纠办[2014] 3号)和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结果,我局继续被列入2014年免评单位。按照“免评不免建”的原则,我局将自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明察暗访和问卷测评等活动。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主要在当地政府纠风办的组织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市农业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民评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风建设方面。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转变职能,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公示、公开、承诺等制度,创新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办事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五)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群众评议、上下联动、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6月)
1、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按照全市民主评议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聘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聘任福州市农业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代表,认真做好聘任人员的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充分发挥民评代表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
1、查找问题。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明察暗访。组织市、局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今年将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特别是对服务窗口开展延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边查边改。对自查、明察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4、选题评议。在查找问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征集重点评议选题,汇总整理后报局党组审定。选题确定后,责任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届时将组织市、局民评代表督促检查,确保选题评议取得实效。
(三)综合评议阶段(11月—12月)
市政府纠风办将统一组织综合评议。综合评议由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单位评议三个部分组成,综合评议结果按百分制统计。其中,日常考评占20%,群众评议占50%,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的评议结果占30%。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的评议结果作为市农业局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得分将换算成百分制。
五、评议结果应用
评议结果作为单位(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对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应对其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程序,客观真实反映各单位政风行风状况,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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