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农业局(农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1月)
来源:农业局 时间:2016-01-13 16: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现将我局(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包含了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等七项内容,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门户网站、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开,并报送市档案馆进行公开。如有对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本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福州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信息公开意见箱”留言,也可发送邮件至fzsnyjbgs@163.com,或致电我局(办)信息公开办电话:059187114391,也可以来我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咨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6号楼七层福州市农业局(农办)办公室。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今年来,我局(办)及时、规范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在局(办)部门网站设链接;按格式要求将电子、纸质文档报送市档案馆公开。主要做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办)共主动公开文件39条,累计公开595条,并报市档案局(办)供公众阅览。加强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密切关注涉及农业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加强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进一步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具体公文拟稿人和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填写理由依据。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一是重点发布惠农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做好《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二是抓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到我市农业事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在福州新闻网、东南网、新浪福建、腾讯大闽网等各大网站及微博、百度贴吧、论坛上巡查、收集有关农业方面的舆情信息,经初审后报局(办)领导审阅,相关处室将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积极处置回应,确保不实传言得以消除。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是完善福州市农业信息网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及时公开惠农政策、项目申报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农业信息。二是继续做好市农业局(办)政务微博发布工作,完善政务微博报送月通报制度,及时回复网友诉求,做好微博舆情监控。2015年发布微博302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2.84万人,运行情况良好。三是是通过局(办)务公开栏、印制宣传单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为来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5年,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104条,在局(办)政务公开栏上公开102条。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我局(办)原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内网,以及福州农业信息网上公开。根据市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局(办)将原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县(市)区。我局(办)仍继续做好承接过渡阶段暂时保留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结果通过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二是推进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根据市委编办的工作部署,2015年我局(办)对317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认真梳理,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涉及本局(办)农业行政处罚的项目名称、子项、类别、设定依据和实施部门、共同实施部门、实施对象等信息,均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农业信息网的“行政职权公开”专栏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农业信息网和局(办)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了2015“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及时公开资金申报指南、资金下拨公示、资金下达情况等,公众均可通过市政府网站、福州市农业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政务公开专栏中的“财政资金”栏目查看到。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办)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今年来,我局(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在政务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及渠道建设等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及时调整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面又设立工作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将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对本局(办)的部门网站进行改版,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栏目。在公开时间上做到及时,在公开程序上做到逐级审核、加强监督,公开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相关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原印发《福州市农业局(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基础上,又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方面,从经办人拟稿、业务处室领导审核、分管局(办)领导审核,到办公室核稿,再到领导签发,层层把关,确保每条信息的公开属性不出现差错。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办)完善了“接受申请”、“申请表的审核、登记及交办”、“申请的办理答复”等规范化流程。四是拓宽公开渠道。除了原有的公开渠道:福州市门户网站、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以及福州市档案馆外,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对外公开农业热点信息。五是经费保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充裕的经费保障,网站建设、平台建设、公开栏设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到实报实销。六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督查和考核。我局(办)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局(办)2015年绩效管理指标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日常加强指导和督查,年终进行认真的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财政资金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类、安全生产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办)主动公开信息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公布,并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设置链接。同时还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馆供社会公众查阅,并通过政务微博发布即时热点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发布惠农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做好《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5年我局(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累计受理21件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主要是接受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针对年度内的1件申请,我局(办)全部按时予以答复。 “同意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迄今为止没有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迄今为止没有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业务处室及时提供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政策解读类信息偏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将提供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对业务处室的考核内容,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求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督促、指导,配合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对出台政策进行解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9

59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9

59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2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上申请数

1

1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21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