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1-20 14:59

  本年度报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http://nyj.fuzhou.gov.cn/zfxxgkzl/ndbg/)。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本报告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701,邮编:350026,联系电话:0591-87114391,电子邮件地址:fzsnyjbgs@163.com,传真:0591-833790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条例》《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审改办〔2021〕9号),理顺本部门《权责清单》与《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下称《标准化目录清单》)对应关系,修订了行政许可中农药和饲料两项的权责事项和子项名称。同时,根据《标准化目录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共梳理整合了177项权责事项(不含子项),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3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20项、其他权责事项4项、行政奖励6项。目前已报市审改办备案,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同步更新。

  2.加强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了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网上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共同推动各阶段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均已纳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实现网上公开。目前全市公开村(社区)总数2251个,公开资金总量502.16亿元、资产总量10.85万项、资源总量1.63万综。

  3.做好涉农政策的解读发布。2021年在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累计发布涉农政策解读16条。围绕《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福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等农民群众特别关心关切的重要政策,通过图片、文字、动画、线上访谈、新闻发布会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解读。同时畅通政策咨询渠道,用好“12316三农热线”等平台,积极解答群众、企业的咨询。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公开。2021年共受理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36件,均在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参照市信息公开办梳理的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因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现行有效12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四)做好平台内容保障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全市农业动态、乡村振兴、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民众关心关切的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工作,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超千条。积极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六稳六保工作专栏、统筹疫情防控专栏、高质量发展专栏等专题栏目内容保障。积极以新媒体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创新信息宣传途径,以图文模式、互动模式、视频模式等更丰富的形式宣传我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微信公众号“福州乡村振兴”新推出“三农动态”“媒体看福州乡村”“红色村庄”等多个系列专题,累计推送信息超380条,当前关注人数超8万人。政务微博“福州农业农村”自运营以来,累计粉丝约2.9万人,共推送3230条信息,阅读量超千万人次。

  (五)强化公开监督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高效运作,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2.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逐步印发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管理、保密审查、新闻发布、舆情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

  3.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积极梳理整合网站现有栏目,细化栏目分工,建立新栏目的同时取消不适合当前工作时效的旧栏目,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时效;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要求,有效防止攻击、侵入、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和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未及时更新公交线路变动,给来访申请信息公开的群众造成不便。

  2.改进情况。及时更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行车路线,并加强与交通部门沟通联系,关注交通路线变更信息,确保今后出现公交线路变动做到实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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