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1-14 17: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701,邮编:350026,联系电话:0591-871143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化政务公开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丰富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纵深发展。

  主动公开方面

  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热点,构建多维度、广覆盖的主动公开体系。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精准推送农业政策信息,系统梳理财政资金使用、人事调整、政策落地等关键信息并集中公开;依托政务新媒体矩阵,打造书记谈振兴”“一村一品”“精品线路”“光影乡村等特色专栏,以更具亲和力的形式传递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在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应专栏,规范公开行政许可20件、行政处罚13起(另15起在办中结案后公开)、建议提案办理54件,同时局领导积极参与领导轮值接12345热线电话”“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在线答疑等形式,与网友面对面沟通,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直观了解农业政策,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触达率和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遵循《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优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建立申请接收研判办理审核答复归档闭环工作机制。强化申请办理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对复杂申请进行会商,答复件经法务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精准把握申请诉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指引和信息反馈服务,全年依法依规办结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无超期答复情况,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标准、流程和责任分工。将保密审查贯穿政府信息生成、流转、发布全过程,细化“三审三校”流程,建立“源头审查—逐级复核—终审发布”的多层级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信息分类归档、动态更新机制,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等信息进行系统化梳理,形成结构化信息资源库,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机构改革推进进度与人事调整实际,第一时间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机构概况”“领导简介”等核心栏目内容进行更新校准,确保机构权责、人员信息等关键内容准确无误、规范统一。同步规范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内容,持续推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保障信息公开安全高效运行。在平台日常运维方面,不断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日常监测与维护。同时,紧密围绕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三农”工作实际,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持续发布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工作进展及民生实事,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服务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内部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形成以评促优的良好氛围。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督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3人次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通过专家实务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做好省、市两级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确保公开工作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1

18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的精准匹配度不足,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涉农数据、惠农补贴申领等信息公开不够细致;三是部分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差距。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从三方面着力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核心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推出更多场景化、形象化的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强化需求导向公开,通过梳理“12345”平台诉求、开展线下调研走访、分析公开申请数据等方式,精准把握群众信息需求,补充完善实操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内容;三是优化内部协作机制。明确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督促落实职责建立与各处室的常态化信息对接机制,通过固定信息报送节点、简化报送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等方式,提升信息提供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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