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晋安区开展兽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公示
时间:2019-07-13 17:4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9]99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方案、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榕农综〔2019〕116号)《福州市2019年农药、兽药和肥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榕农综明传〔2019〕67号)的要求进行农资市场监督抽查工作。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本次随机抽取确定晋安区为被监督检查区域。相关检查执法人员由我局吴文锋和晋安区黄友荷组成。被检查对象有3兽药经营企业由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产生。检查时间为2019年710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兽药经营企业检查主要内容为:

1、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

2、2016年7月1日之后出厂的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赋二维码,并可通过农业部可追溯系统查询真伪;

3、经营的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4、经营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5、是否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6、是否设立处方药专柜或专区、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7、是否存张贴“兽用处方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

8、是否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购买”;

9、是否经营人用药品;

10、是否经营过期兽药;

11、是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12、是否建立采购记录;

13、是否建立销售记录;

14、是否接入省农资监管平台;

15、是否接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16、是否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进行出入库登记;

检查结果如下:

1、福州晋安区康威兽药经营部处方药开架自选,责令整改

2、福州市晋安区吉闽兽药经营部货架摆放兽药的位置未张贴标签,责令整改

3、福州联大兽药有限公司符合规范。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3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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