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0〕35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告》及《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榕农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福州市土肥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肥料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组织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福州市植保植检站、福州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签,确定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于6月4日、5日、8日、9日、10日、11日深入仓山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对22家肥料经营企业和1家肥料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此次执法检查肥料生产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二、产品包装标识技术指标是否有与肥料登记证产品一致;三、产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记证过期、套证或无证生产情况;四、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五、生产是否明确岗位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六、各项目规章制度是否齐全、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成品检验制度、产品存放及出库制度等;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八、是否有完整的生产台帐及销售记录。2020年6月9日检查结果为福清市文华实业有限公司检查中未发现与抽查内容存在不一致。
此次执法检查肥料经营者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有无保证所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是否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产品;三、是否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四、销售肥料产品技术指标是否与肥料登记证一致;五、是否销售包装标识不规范、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产品;六、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七、是否按测土配方施肥建议推荐肥料产品;八、是否存在销售伪劣肥料产品的记录等。
2020年6月4日-11日,此次执法检查结果为:1. 闽清县白中镇友道农资店、闽侯县南屿供销社农资经营部、闽侯县南屿镇绿隆农药店、福州市长乐区文岭建武农资店、长乐区农资公司仙富经营部5家未建立肥料产品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2. 闽侯县南屿海福农资经营部规章制度未上墙。3.福州市大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仓山区陈学淡农资店2家无保证销售产品质量的规章制度。针对以上问题,执法检查督促经营网点进行整改。其余14家符合检查要求(闽清县东桥镇余瑞震农资店、闽清县金沙镇孝登农资店、闽清县金沙镇明锋农资店、闽清县东桥镇农技服务部、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顺汇农药化肥店、福州市长乐区潭头超越农资化肥店、福州市长乐区潭头潭农农资经营部、罗源县松山镇好农友农资店、罗源县松山镇吴玉贞经营部、罗源县城关众旺农资商行、罗源县城关官春生农资店、罗源县飞竹镇卓秀燕农资经营部、福州市盖山供销社农资经营部、福州市仓山区泰闽农资经营部)
福州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