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2020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检验机构实施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0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检验机构实施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2020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检验机构实施抽检任务监督(飞行检查)及验收服务
2.数量:1次飞行检查,1次项目验收
3.单价:不高于20000元/次
4.技术要求:
(1)检查实验室日常管理管理情况,包括人员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等。
(2)对承检机构的检验数据是否客观公正进行抽检,监测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数据是否一致;对被抽取的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必须对照中标任务包的抽样品种和检验项目进行逐一核对,检查是否存在不按任务包抽检方案进行检验的现象。
(3)检查农产品检验流程,查看是否按相关标准程序开展检验。
(4)检查是否存在不按抽检方案检验的情况,是否存在缺项或漏项,以及不检验即出检验报告的现象
(5)检查样品存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分类存放,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技术服务必须符合采购服务技术要求,承诺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飞检报告交付期。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 报价人在农业农村局系统开展类似检验机构抽检任务监督及验收检查服务的经验或业绩,在同等报价下优先(如有请提供证明材料)。
5.报价人应提供:
(1)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
(2)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服务参数及交付服务成果等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售后服务
报价人应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采购技术服务的售后服务。并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问题反馈后2小时内响应。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0年4月30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送达福州东部办公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6号楼7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0年4月28日8时30分至4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3个工作日。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提供技术服务。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阮召强
联系电话:0591-83363519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