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宣传资料印制与宣传品采购,欢迎合格的福州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宣传资料印制与宣传品采购。
二、项目预算
1、宣传手册印制:人民币贰万元整;
2、宣传品(真空杯):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A5宣传手册210cm高-140cm平面设计及彩色印刷,数量为5000本(含封面20P);
2、宣传品(真空杯)要求:品牌要求是希诺、哈尔斯、富光、乐扣乐扣四种品牌之一,容量、数量为340mL 和200mL二种规格各500个,共1000个,材质要求是304不锈钢,颜色为不锈钢色,保温性能为12小时保温44度以上,需有优质硅胶圈密封保温,高真空材料、防滑壶底,防漏内盖,表面柔顺漆层,外层304不锈钢层,有高真空隔热层,同时表层需定制农业农村局主题宣传口号。
四、采购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采购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要求,承诺质量保证期、交货期。上述采购物品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报价人应提供:
(1)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
(2)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参数及供货等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4)宣传手册设计稿稿样1份(彩色打印件);印有标语的保温杯样品2个(激光或丝印);
六、售后服务
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采购货物的售后服务。并承诺在收到采购人问题反馈后2小时内响应。
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0年4月30日18时前将报价材料送达福州市东部办公区6号楼7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0年4月28日8时30分至4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3个工作日。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制作,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分批供货。按合同送货至福州市五个区和八个县的指定地点,如未按要求投放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阮召强
联系电话:0591-83363519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