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监理。
二、项目限价
人民币肆万玖仟贰佰元整(49200.00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监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分别是数字农业农村标准规范编制,农业农村数据库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密码技术应用。
2.服务范围: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一期项目监理,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项目协调等工作。参与项目的调研和梳理、数据生成、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的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协助采购单位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并提供7*24小时的免费现场全程监理服务。
四、报价资料内容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单位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报价表。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中标与否,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5.中标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最低报价中标。
七、供应商报价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0年12月18日10时前将报价材料送达福州市东部办公区6号楼7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10时至12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3个工作日。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尤冰冰
联系电话:0591-83338958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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