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时间:2018-03-29 16:08

  2018年2月23日,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项目举措,建立起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吹响了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集结号。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农”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对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确定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推进“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福建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我市对标贯彻落实,出台我市《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有十二个方面内容,主要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主线,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突出细化了38项具体任务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县(市)区,并制定了责任清单。

  二、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优势

  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基础、有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综合生产力稳步提升。2017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14.87亿元,继续稳居全省首位,比增3.7%,大宗农产品供应充足、质优价稳。二是特色产业优势凸显,设施农业面积全省前列,蔬菜产量全省第一;水产品产值、产量、加工量、加工产值均常年稳居全省第一;远洋渔业民营企业规模和境外远洋渔业基地数居全国第一。三是农民生活水平有效提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至17865元,增长9.3%,增幅居全省第一,且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四是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完成闽侯县国家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绩效考核居全省第一。五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决定性进展,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六是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成功获评“国家级森林城市”,实现“河长制”全覆盖。七是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农村社会更加安定稳定。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近期: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中远期: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四、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

  1.紧紧围绕“产业兴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做大做强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条、全产业领域从量到质的发展,到2020年七大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2000亿元,要做优一产、做大二产、做活三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8年要积极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推进农业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农业发展转型升级要达到“六个高”: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市场竞争力高,农民收入高。

  2.紧紧围绕“生态宜居”,建设美丽乡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实施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新建设300个美丽乡村,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深入实施村庄整治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本覆盖。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71座乡镇公厕,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400座。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善乡村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

  3.紧紧围绕“乡风文明”,繁荣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示范推广移风易俗“长乐样板”,深入开展全市移风易俗“五进”宣传活动。挖掘各地传统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侨乡文化资源,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名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新乡贤文化。

  4.紧紧围绕“治理有效”,夯实基层基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推进“红色领航工程”,按时完成村党组织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村民议事制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百户村式”农村社区建设经验,扩大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启动新一轮平安乡村创建,健全纠纷排查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

  5.紧紧围绕“生活富裕”,补齐民生短板。立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的短板,着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一是加快实施一批事关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项目,推进省级“百乡千村”公路提升计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县城组团、中心镇以及有条件的乡村客运网络全覆盖,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解决2.45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实现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宽带,解决农民上网问题。二是加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力度,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提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就业援助和兜底保障制度、城乡统一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探索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智力帮扶、金融帮扶、健康帮扶等新模式,不断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实施“头雁领航工程”,管好用好市扶贫发展基金,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山海协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四是扶持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实施82个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升薄弱村“造血”功能,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逐年增长。

  6.着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快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统筹推进林业、水利、海域使用管理、农垦、供销等农村重点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五、福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保障支持

  1.政策支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制定福州市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明确到2020年和2022年的目标、任务、政策和项目,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县乡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台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发展成果体现在基层,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2.组织支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充分发挥市直各部门力量,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作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大业。

  3.投入支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促进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继续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每年集中财力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

  4.人才支持。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分批实施千名“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务工作者招聘计划,加强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创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为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五个具体路径: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福州市要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振兴”,紧紧围绕《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抓紧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实施重大战略、推进重大工程、落实重大行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来源: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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