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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局务会研究通过,拟向财政局申请下达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补助资金400万至市农业农村局、闽清县农业农村局和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
公示电话:0591-83811810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8日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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