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5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20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8号)精神,为确保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及时发放,经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同意,现申请下达由市财政承担的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我市总计共检出死亡生猪3412头,市级财政应补助病害猪损失补贴为81.888万元(3412头×800元/头×30%);无害化处理头数3515头,市级财政应补助无害化处理补贴为8.436万元(3515头×80元/头×30%);两项合计90.324万元。该项资金从“2130108-病虫害控制”科目支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电话:83963719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5月28日
附件:
1.2019年1月至12月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汇总表
2.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任务清单
3.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市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