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2021年第二批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1-03-29 16:48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19〕6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同意,拟切块下达2021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28亿元至有关县(市)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24930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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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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